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2020-10-09
来源:澳客旅游网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类别 标准 分值 10 4 2 2 2 评分标准 参加党组织安排的学习教育、组织生活、民主评议会、党员活动日等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不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2分。 未订阅扣2分。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1、按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参基础积分加“三会一课”及党组织生(70分) 活。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按要求订阅共产党员微信、易信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7、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8、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0、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11、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4 不能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的扣2分;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2分。 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行为的每次扣1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中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的,扣4分。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扣1-5分。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按要求完成“6次、20小时”志愿服务的加10分,主动认领微心愿,完成一个加一分。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酌情加分 8 15 5 5 5 贡献积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30分) 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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