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采取的死刑执行方式通常是枪决或者注射。具体的流程上,执行死刑之前需要对罪犯验明正身。如果是注射死,需要在特定的地点进行;如果采取这两种方式以外的方式,要报最高法院批准才可以。死刑执行完毕之后,还要确认是否死亡,通知家属领取尸体等。
一、中国执行死刑的几种方法
我国死刑执行方式包括: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由法医上前将犯人的有重要价值且完好的器官割下,送往医院,做器官移植用。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由法院决定的。犯人只能申请,至于决定权在法院。现在只有少数的中院具备了执行注射死刑的能力。尤其是个别中院,明确宣布放弃枪决,这些中院不用罪犯选都是执行注射。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所以最主要的还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条件执行注射。
二、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实行新的吗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的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枪决是用枪弹射击罪犯致其死亡的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我国长期使用的一种行刑方法;注射是指通过注射致命性药物使罪犯死亡的执行方法,是1996年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新设立的一种行刑方法。
三、中国有死刑吗
中国现在还是有死刑的,一般死刑的执行方式为枪决和注射死刑。被执行死刑的犯人都是发生重大犯罪并且手段极其残忍的,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比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等危害社会安定、触犯国家刑法的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是执行者在法律赋予的权力下,结束犯人的生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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