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在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可以改为双方名字的,但需要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包括房屋登记及税务处理等,具体操作需要前往当地房管局或税务局进行咨询和申请。
夫妻共同买房一般应该在房产证上写上双方名字,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但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房产证上仅写了一方的名字,这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夫妻决定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双方名字,则需要进行相应的手续。房产证上的名字修改手续包含以下几个环节:1. 双方签订协议:夫妻双方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对房屋的共同认识、分割方式以及名字修改的意向。2. 房屋评估:对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其中一方应该支付的部分。3.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经过评估后,新买受人将获得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4. 房屋登记:将新不动产权证书和协议提交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5. 税务处理:名字变更后,还要根据当地规定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已离婚,且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则需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进行协商或法院诉讼,确定双方对该房屋的份额和享有权利。
如果一方因担心财产问题不愿将名字改为双方,该怎么办?如果一方不愿修改房产证上的名字,建议另一方与其签订一份共同房屋使用协议,明确双方对房屋的认知、分割方式以及共有权等问题。签订协议时应该明确双方账户、房款支付方式等细节,以免发生纠纷。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共同房屋使用协议只是合同关系,不能代替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转移,若存在纠纷,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夫妻共同买房在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时是可以改为双方名字的,但需进行相关手续。如有疑虑可以前往当地房管局和税务局咨询和申请,以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得到充分保障。如果一方不愿意更改名字,可以签订共同房屋使用协议,但不能代替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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