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租用位于 ,户型为 室 厅 卫,总面积约 平方米,租住时间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三、 租金及押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如因市场变化或物价上涨等因素确需调整租金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该房屋优先承租权。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承租方应缴纳押金 元(大写)。租赁期间无违约行为,期满后退还,如有违约或造成房屋设施人为损坏的,则乙方按价赔偿所损坏的物品,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
四、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整,三个月租金 元整。以后租金按半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
五、维修管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管护,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管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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