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香型白酒买卖合同书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三、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货送至绵阳工地 。
四、交货及费用承担
4.1 交货时间: 预付款到账后7日内分批交货 。
4.2 交货地点为: 绵阳。
4.3 交货方式为:绵阳地区卖方送货。
4.4 卸车及费用:甲方负责卸车并承担卸车费用。
4.5甲、乙双方应该办理货物的交接手续,并在相关的货物凭证上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甲方指定收货人应是甲方授权委托书指定人员,如甲方变更收货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甲方指定收货人姓名: ,身份证: ,手机: 。
4.6 包装及回收,包装物为线盘,电缆线盘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产品到达甲方交货地点后,甲方按运单对产品质量、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验收期限为货到交货地点当日内,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三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乙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5.2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乙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甲方不正确敷设、安装、使用(过流)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可以给予协助,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4 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和相关的技术资料,保证为甲方提供满意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满足甲方的要求。
5.5 甲方在正确敷设、安装及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反馈信息后,相关技术人员在承诺时间内(绵阳市区3小时内;郊县10小时内;四川省24小时内;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产品质量确认处理,做到问题不处理人员不撤离,保证甲方满意。
5.6 凡经乙方授权人员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产品完全履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六、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6.1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总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到账后合同生效,甲方付清全款后下货。
6.2 甲方同意甲方未能付清所有货款之前,产品的所有权扔属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另行处理
七、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逐日累计支付违约金,直至合同失效。
7.2 乙方供应的本合同产品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的,乙方自愿负责维修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八、商业秘密
8.1 甲、乙双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对方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双方的商业秘密。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双方不得使用、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8.2 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被损害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向对方通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且甲方预付款到账后生效,预付款未支付前为无效合同。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1.1 分批交货的,除最后一批货物外,每批交货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
11.2 甲方须保证交货地现场运输道路畅通,若因道路不畅通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由甲方承担。
11.3 甲方若不按约定期限付款或接收货物、提货,超过 日,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但不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
11.4 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确认,甲方对乙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11.5 甲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到乙方,在甲方通知到乙方前,乙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甲方联系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1.6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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