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兹有乙方承包甲方教学场所守护保洁劳务项目,根据国家合同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签定劳务项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劳务承包项目: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支付方式:由甲方在每月底末至次月前五日内,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按月向乙方支付
当月的承包费用.
五,甲方提供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六,承包期内乙方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服从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校园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环境.
(二),在承包期内,对所需人员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对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负责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须将所聘人员名单,住址,身份证件号码及复印件报送甲方备案.
(四),具体职责,任务和要求: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已经双方认真研究,慎重考虑而达成一致,均必须共同遵守,需要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未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不按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按当月承包费的20%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如乙方未按职责,任务和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从新整改,如整改无效,每达一次甲方有权按当月不底于承包费总额的5%扣减当月承包费.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和环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的,各自向对方按合同期内承包费总额的20%支付赔偿金.
九,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一分;甲方存档一分;人事部门备案一分.
甲方负责人签字 : 乙方负责人签字(印鉴):
(公章)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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