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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

2020-03-06 来源:澳客旅游网

  根据全国和省《关于大力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为贯彻新一届政府提出的今年在全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任务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3月20日至4月30日,在全市广泛开展第__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__年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以“营造城乡清洁环境,构建和谐新”为主题,要在巩固秋冬季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以打好“城乡清洁工程”第一个战役为目标,以提早部署、气候允许情况下尽快行动为前提,继续实行以县(区)属地化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及驻县(区)单位统一配合的原则,广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二、活动重点

  城市以居民区、小街小巷、商业区、农贸市场、窗口单位、城乡结合部、城市段公路、铁路沿线及棚改回迁小区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农村以整治乡镇、村生活垃圾、清理白色污染、疏通沟渠、清理路障、整治“三堆”、建设卫生厕所,尤其两县要以整治本桓公路沿线及两侧村容村貌环境卫生为重点。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3月20日-27日)

  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摸清情况,做好宣传发动及任务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3月27日-4月25日)

  (一)开展“城乡卫生大清洁”活动(3月28日—14日)。城市以各县(区)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驻街单位清除辖区内小街小巷、楼道、楼院内积存的垃圾污物、残冰积雪,清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捡拾偏坡、偏墙及树枝上的白色污染等漂浮物;农村以县(区)乡镇为单位集中清理村头沟头生活垃圾,治理乱倒、乱排、乱堆等问题,加大对禽类养殖户和疫情易发地区的环境整治力度。要求每个县(区)至少组织一至两次集中整治活动,消灭卫生死角。

  (二)全市统一开展熏杀越冬蚊蝇和灭鼠活动(3月27日-4月15日)。3月27日-28日开展熏杀越冬蚊蝇活动,各县区、系统单位要对暖气沟、人防洞等蚊蝇越冬场所进行熏杀。4月9日-15日开展春季灭鼠活动,掀起除害灭病的新高潮,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要求各县(区)、系统单位精心组织,按标准足额购药、饱和投药,切实降低鼠及蚊蝇密度,降低病媒引发的传染病发病率。此项活动由市爱卫委、各县(区)政府及各系统单位负责。

  (三)开展“单位卫生净化日”活动(4月10日-11日)。全市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开门开窗,彻底清理室内外卫生。要求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单位前后院内无杂物、无坑洼、无污水,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四)开展“城乡结合部整治周”活动(4月14日-18日)。区集中整治镇;区集中整治台、新村;区集中整治;区集中整治办事处;开发区集中整治304国道沿线及两侧等部位。要求各区通过整治达到无垃圾积存、无残冰积雪、周边清洁,同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五)开展“公用设施清洁日”活动(4月18日)。火车站负责组织清洁火车站内外卫生;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清洁长客、公交站点的公共设施;市网通公司负责组织清洁公用电话亭(破损无用的能拆除的拆除)等相关设施;市交通局负责清洁解放路、人民路、胜利路等主干路两侧护栏。要求做到清洁无尘土,公用设施整洁有序。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4月25日之前,各县(区)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市爱卫委将于4月25-30日组织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对清洁月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组织和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做好迎接省清洁月检查的各项准备,为全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打好第一个战役。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要求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第__个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统筹协调,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和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清洁月活动。

  (二)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属地化管理,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以清洁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整治任务,做到责任落实,配合密切。

  (三)舆论先行,宣传到位。新闻单位要配合活动开办专题节目,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市爱卫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听并及时处理群众有关环境卫生问题的举报,加强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四)强化检查,依法管理。在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期间,市爱卫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清洁月活动开展情况随机进行明查暗访,对整治工作不利、出现问题严重的单位,依照爱国卫生相关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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