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关于进口红酒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和客户方多赢的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机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公司名义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告、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和协助,不得在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公司名誉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司名义资源并协助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为各50%。
五、合作细节:
1、甲方可使用乙方提供的公司名义。
2、甲方享受乙方招商报价单中所有红酒单价40%政策支持。单笔交易超过人民币一万元乙方给予甲方50%的政策支持。
3、甲方采用无底薪制,甲方与乙方的每一次交易直接按招商报价单的单价政策后的金额结算,甲方与客户的实际交易价格乙方不过多干涉。
4、结算时间为乙方收款之日当日内结算。
6、甲乙双方的合作均采用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的方式。特殊情况甲方必须与乙方协商。
7、乙方除严重质量问题均不接受退、换,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乙方可适当调整。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必须秉着诚信、正直的心态开展业务,不得出卖公司商业机密,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或乙方商业信誉或公司名誉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以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产生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义务。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甲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九、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十、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价格表见附页。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公章)
代表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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