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校及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特制定20XX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校风树立、师德学习,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等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则
综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和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要在进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治理难度大。学校要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健全责任体系。学校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是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
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年初学校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职责,健全规章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要层层承诺,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岗位责任书,建立校长包学校、学校中层干部包年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一票否决制”和“四不放过”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学校校长每季度至少组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分析和解决一定时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局把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能力和实绩纳入年终教育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单位领导、学校和教师评优评先、职务晋级的重要依据。
3、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广泛开展平安级部、平安班级、平安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创建机构、有活动方案、有长效机制、有活动资料、有活动效果
4、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建设。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提高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能力。
一是增强治安保卫力量。各校要进一步按照综治委有关要求,调整和充实学校门卫力量,落实24小时校园封闭和校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并建立相应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青年男教师义务护校队伍,切实增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力量。
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利用一定资金完善校园重点部位监控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并做好技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时,要切实将人防与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
三是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学校要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积极主动联系所在地的综治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重点治理“小餐桌”、流动商贩、网吧、游戏室等非法经营和打击校园周边骚扰学生的“无业游民”,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
5、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各学校要加大对水源、食堂、小卖部检查力度和密度,下大力提升食堂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堂的卫生安全和饭菜价格;
二是校舍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有关校舍工程要求和会议精神,特别是要做好危房校舍及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校园师生伤害事件和不稳定事故的发生;
三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健全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
按照《山东省地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
要加强校园用电设施的改造,及时更新陈旧老化的电线、电缆等设施,坚决取缔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出口标志齐备、有效,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四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学校要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检查,严防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习惯。
6、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把纪律教育、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学生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二是通过法律进校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开办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在师生中大力普及法律法规以及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
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帮助学校解决法制纠纷,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的工作水平。
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双差生”,学校要制定亲情计划和帮教档案,责任到人,快乐施教,严格管理,有效防范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发生。各校要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安全教育日”、“综治宣传月”、“交通安全日”、见义勇为主题宣传活动、法律进校园、“12.4”法制宣传日、“爱路护路”宣传周等主题教育,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园板报、橱窗、墙壁创设安全文化平台,悬挂校园安全条幅和标语,加大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以文化传承的力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7、做好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落实到人,并做好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突发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参加救援的人员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有序抢救,尽可能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各校要严格落实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息收集、处理及报送工作,对拖报、不报、谎报重要信息而延误事故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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