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朋友们:
大家好!
我住在农村,爸爸妈妈常跟我说:人穷志不穷,我们一定要做一个诚实的人,要拾金不昧。我那时并不明白那句话,直到八岁那时候,乐乐才让我明白了这句话的意义。
觉得八岁那年,乐乐和我一起到花都湖骑自行车。乐乐和我正骑在中途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了一个很漂亮的钱包。和乐乐说:乐乐,快看!有一个很漂亮的钱包被别人给丢在地上了,我们得发财了!我们把它捡回家吧!乐乐听了,十分生气,说:我们不能把这个钱包捡回去,如果我们把这个钱包捡回去的话,那这个钱包的主人一定会十分着急的。我们还是把这个钱包送到失领处吧。好吗?我听了,感到羞愧万分。于是,我和乐乐说:乐乐,那我们现在就把这个钱包送到失领处吧。乐乐听了,心情就变好了,马上一边拿着那个漂亮的钱包,一边拉着我到失领处哪里了。
我和乐乐一起骑着自行车,有说有笑的。骑了差不多七分钟,我和乐乐就到了失领处。到了失领处的时候,乐乐就把钱包交给了失领处的阿姨,阿姨见了,对我和乐乐说:你们真是两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呀!我和乐乐听了,甜甜地笑了。
不久,那个钱包的主人来到了失领处,那个阿姨告诉她:看,坐在那儿的两个孩子。您的钱包就是她们找回来的。钱包的主人知道了,对我们连连道谢。我们连声说:不用谢!于是,我和乐乐就一起继续骑自行车了。
从这件事中,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