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服务工厂员工,保障生产正常运行的宗旨,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承包合同。
一、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职工食堂(含生产区食堂)的食品购买、加工、销售及服务。
二、 经营模式
所有食品均以成本价销售,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甲乙双方实行双向监督。
三、 劳务结算
1. 销售价格
乙方确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 劳务费的核算
1) 甲方按乙方销售额的34%扣减水电气(天然气)费用的5%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当月结清。
2) 劳务费的计取,先经食堂会计核算、制表,经甲乙双方食堂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甲方相关部门,于次月10日前由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3) 乙方出售未经加工的食品饮料等,不计入销售额。
4) 低值易耗品、维修费、运输费等控制在销售额的5%以内,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5) 每半年对核算办法进行复核,如果劳务费的提取计算办法不合适,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四、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20xx年 9月10 日至 20xx年9月 9 日止。
2. 本合同到期后是否继续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终止前30日通知对方;若乙方继续承包,最迟须在本合同中止前十日另立合同。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无偿提供食堂的场所、设备、设施,并提供各种易耗品,造册登记,合同终止前如数收回。
2. 负责食堂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
3. 负责提供水、电、气及燃料,并保证正常供应。
4. 甲方提供货车一辆,用于采购物资。
5. 负责提供居住用房,免收房租,应据实核收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
6. 甲方工会是乙方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乙方经营的全过程有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权利。甲方派出的管理员(兼采购)作为甲方的执行代表,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 甲方采购人员协助、监督乙方采购员,进行物资采购。
8. 甲方派出会计兼保管,负责日常账务核算,物资保管。
9. 甲方派出工作人员有接受乙方监督的义务。
10. 甲方就餐信息应及时同乙方沟通,甲方如有任何就餐时间上的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如因甲方未能通知到乙方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应由甲方承担。
11. 甲方提供流动资金、负责乙方加工主、副食所需要原料物资采购、保管、餐票兑换、成本核算的审计、流动资金的管理。
12. 每年提供二套白工作服、围裙、帽子等劳保用品,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出入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 甲方有关部门组织职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食堂饭菜质量与卫生状况。
六、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甲方提供的场所、设备、设施及各类易耗品享有使用权,并不得人为损坏。合同终止前按照登记在册的数量如数归还,并保证完好。
2. 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可向甲方建议供考虑采纳。乙方采购人员按每日所提计划进行物资采购,严格做到货比三家,把好质量关,如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处以罚款后开除。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采购员进行监督。
3. 对甲方违反有关规定行为者,有权向归口管理部门或工厂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4. 所有食品均按成本价销售,食品价格公布上墙,亏损率应控制在3%以内,全年累计亏损不得超过1500.00元,若亏损超过1500.00元,超过多少从乙方劳务收入中扣回补充到成本里,每半年核算一次。盈利率应控制在3%以内,盈余部分只能用于提高饭菜质量,不得挪作它用。
5. 必须保证甲方职工的.正常就餐(白班三餐及运转早、中、晚三餐)和节假日、检修期间的就餐,若因就餐原因而影响生产,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劳务费1%-5%。就餐职工满意率应达到80%,在低于75%扣乙方劳务收入1%;若低于70%,扣劳务收入的3%;并限令乙方拿出整改意见;若低于65%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6.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及地方有关部门的检查,若因检查不合格,所处各项罚款自负。
7. 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或损失带来的一切后果。
8. 不得面向社会经营,经营中不允许收取现金,若有违反处以乙方实际收现金金额的20倍罚款,若用食堂的食品(物资)送人,处以食品(物资)实际价格的20倍罚款。
9. 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0. 所有聘用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同时必须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所聘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并出具当地公安机关有效证明,报甲方备案。
11. 乙方出现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12. 乙方不准带未成年人进入甲方工作区内。凡是乙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在甲方食堂就餐时,应事先向甲方说明,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职工的家属一样,买票就餐。
七、 计算公式
销售额(R) =总销售额-未经加工的食品饮料等
成本(C)=主辅料消耗金额+(低值易耗品、维修费、运输费等) 利润(P)= R- C
盈亏率(L)=P/C*100%
劳务提成(F)=R*36%-水电气费*5%
八、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则违约。
2、 违约金为2万元。
九、 其它
1.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都是本合同的具体约定,具有同等的效力。
2.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更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 未尽事宜,按合同附件及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