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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持续整治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未载明购物场所及游览项目 重庆某旅行社被罚
责编:澳客旅游网2025-08-30
导读当旅程与所签的旅游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可勇敢地说“不”近日渝中区文化旅游委依法对重庆某旅行社未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该案中,某游客通过重庆某旅行社报名“市内一日游”等行程,后发现实际行程含未事先明示的购物场所(土特产超市),且行程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经渝中区旅游投诉中心调解,旅行社虽与游客达成和解,但执法部门在核查中发现合同关键要素缺失:旅行社未在合同中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规定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及时间”“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游客未对含购物场所的“市

当旅程与所签的

旅游合同约定不一致时

可勇敢地说“不”

近日

渝中区文化旅游委

依法对重庆某旅行社

未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的行为

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该案中,某游客通过重庆某旅行社报名“市内一日游”等行程,后发现实际行程含未事先明示的购物场所(土特产超市),且行程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经渝中区旅游投诉中心调解,旅行社虽与游客达成和解,但执法部门在核查中发现合同关键要素缺失:旅行社未在合同中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规定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及时间”“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游客未对含购物场所的“市内一日游详细行程单”签字确认

经立案调查,重庆某旅行社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第五十五条规定。鉴于其属初次违法、积极处理投诉并减轻危害后果,渝中区文化旅游委依法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渝中区文化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暴露了旅业两大突出问题: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旅行社忽视法定条款,尤其是对于购物场所、游览项目等关键信息未明示。行程确认流于形式。未要求游客对含购物点的行程单签字确认,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该处罚警示旅游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告知义务,杜绝“隐性购物”“行程缩水”等违规行为。

游客参团旅游时务必注意,仔细核对合同是否载明行程细节、购物安排及收费标准;对行程单逐页签字确认,保留书面凭证;遇纠纷可拨打旅游投诉电话12345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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